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3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创新发展观念,积极争取国际资金和先进环境友好技术支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的重要意义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概念。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根据《京都议定书》建立的、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在该机制下,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和资金投入,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s);发展中国家通过出让减排量获得额外资金和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包括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减排项目是指通过项目活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主要是在工业、能源部门,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替代性或可更新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碳汇项目是指能够通过土地利用及变化和林业项目活动增加陆地碳贮量的项目,如造林、再造林、植被恢复、农地管理、牧地管理等。
(二)我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的重要意义。我国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为促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序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于2005年颁布了《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第37号令)。我省是国内温室气体减排潜力较大的省份之一,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工业体系逐步完善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的时期,且水、电、煤等多种能源储量十分丰富,能源、原材料和生态型重化工及循环经济是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这为我省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提供了巨大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契机。有效地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我省调整产业结构、缩短工业化进程、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重复增值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