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府〔2006〕1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服务业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全年实现增加值284.9亿元,增长16.6 %,其中14个牵头部门共完成服务业增加值219.3亿元,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 77.0%,增长18.2%,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有关部门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推动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先进单位考核办法》(中府〔2004〕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市旅游局、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和卫生局等五个部门“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