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制定有利于中药现代化发展的价格和税收政策”的精神,制定鼓励中药产业企业生产经营优质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产品价格政策;制定并完善鼓励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政策;制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产业指导政策,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中药生产企业和大规模中药材专业种植企业的发展。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药的产业化生产,在必要的生产设备投资和市场推广上给予支持,并制定相应的减免税政策。鼓励和支持中药企业使用来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中药材原料,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建立多渠道投入体系,进一步推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
1加大对中药现代化的资金支持。在省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中,设立中药专项,支持中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省技术创新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中药技术创新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中药材品种选育与人才培养,引导并鼓励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中药现代化产业的投入。
2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中药现代化发展。 以“中药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渠道的中药现代化资金投入体系;充分利用创业投资机制等市场化手段,拓宽中药新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融资渠道,为我省中药现代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实施“科技兴药”战略,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培育和完善“产学研”紧密联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高效的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合作创新,支持和推动跨区域科技合作。通过重大课题协作,充分整合我省中药的研究开发资源,加强对中药关键技术的攻关研究,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企业要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药产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引导中药企业在药材栽培、新药研发、生产工艺以及营销等环节,适时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以及民族药物新品种的申请和保护工作。推进和加强中药民族药保密品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行为,有效保护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指导中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全面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