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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2产业集群: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中药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培育5家以上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制药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强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将医药工业园建成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园;促进中小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加快形成全省中药产业集群的区域构架。
  3产业水平:龙头骨干企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一批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平均达到其销售收入的5%以上;力争培育3-5个国内知名品牌,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品种10-15个,创建“黔药”、“苗药”品牌。
  4创新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加强完善其软硬件建设及人才团队建设。新建1-2个工程技术中心;完善现有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建成1-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扶持3-5个药物研究机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国家GLP、GCP管理规范认证。
  二、推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研发平台建设。
  1.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我省中药现代化的四个平台。一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组成的研究开发平台;二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中医药资源、科学数据、图书文献资源和科技网络组成的资源共享平台;三是技术交易常设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开发区、科技咨询评估鉴定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组成的成果转化平台;四是传统药物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平台。
  2.立足我省人才资源,加强各类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中药新药及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符合国家GLP和GCP管理规范的药物研究机构;建立中药创新药物筛选技术中心、专业化企业新药研究技术中心和中药、民族药活性筛选中心。
  (二)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发,培育优势品种。
  走以合作创新为主、自主创新为辅的道路,以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为重点,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发,重点开发治疗心脑血管、肿瘤和老年性疾病的中药民族药。大力发展我省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民族药,鼓励对其进行二次开发,推动剂型改进。充分利用我省地道药材资源,开发相关产品。运用先进的提取分离技术、活性物质筛选技术,加强对现有中药民族药中上规模产品的系统研究和深度开发,筛选有潜力的品种开展作用机制、物质基础、工艺技术、质量标准的深度研究开发。加大对传统中成药制剂的改造,加强新型制剂技术在中药产品中的运用。针对我省现有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功效独特、市场需求量大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加大研发培育力度。
  (三)培育龙头和骨干企业,壮大中药产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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