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冀政函[2006]7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批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确定的河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30项),现予公布。河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拥有众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燕赵儿女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智慧结晶,也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大省建设,构建 “和谐河北”,实现河北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41号)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冀政办 〔2005〕26号)精神,认真贯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河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六年六月六日
附:
河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30项)
一、民间文学 (5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1-1 耿村民间故事 石家庄藁城市
2 1-2 河间歌诗 沧州河间市
3 1-3 孟姜女故事传说 秦皇岛山海关区
4 1-4 邯郸成语典故文化 邯郸市
5 1-5 牛郎织女传说邢台 内丘县
二、民间美术 (10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6 2-1 武强木版年画 衡水武强县
7 2-2 衡水内画 衡水市
8 2-3 蔚县剪纸 张家口蔚县
9 2-4 丰宁满族剪纸 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