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铁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06〕56号)和省交通厅、省团委等11个部门《关于元旦春运期间开展“青春暖流、共享和谐”主题活动的通知》(团粤电〔2006〕75号)精神,将保证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今年春运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交通部门及各运输企业要密切配合,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等农民工集中地,了解农民工的流量、流向、流时,开展团体票预订和上门包车业务,为农民工提供便捷、安全、有序的服务,精心组织农民工疏运工作,确保农民工顺利平安返乡。
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
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化服务,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厢客舱的整洁卫生,提高车、船班次准点率,并采取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多种形式售票服务、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要设立、公布24小时的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各镇区、部门领导要深入春运第一线,到站场、码头及主要公路干线检查督促春运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问题,关心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春运所需的人力、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公路“治超”工作的成果,在春运期间组成联合稽查队伍,加强对道路运输的检查监督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路面监控,做好超载客车分流转运工作,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偷漏国家规费、超载等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的检查,要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章运输,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乱涨价。市经贸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营运车(船)燃油供应协调工作,保障春运燃油供应。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做好禽流感、非典、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各类防控措施、设备和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防控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