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需要,积极创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
无偿献血是最安全的血液来源,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是打造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松懈情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有序推进,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关心支持。各级卫生、宣传、新闻、教育、司法等部门以及广大企事业单位、社区要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注重把宣传的重点向广大渔农村地区延伸。要结合普法教育,把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法规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
三、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扎实推进
为切实做好2006年的献血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积极动员,支持员工、群众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争取单位年献血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10%以上,社区达到1.5%以上,一次献血400ml比例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50%)。对市政府制订的2006年舟山市宣传发动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和市属各部门宣传发动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具体附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2006年舟山市宣传发动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
2.2006年市属各部门宣传发动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2006年舟山市宣传发动组织公民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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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市属 │ 定海区 │ 普陀区 │ 岱山县 │ 嵊泗县 │ 机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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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 │ 3550 │ 2250 │ 3300 │ 2000 │ 900 │ 2000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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