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发展畅通有序的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集贸、批发市场,紧密连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行业协会,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户”的经营方式。加强对农产品购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充实购销队伍,及时了解市场供求信息,联系购销渠道,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信息灵通的农产品生产、交易平台,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3、积极抓好农村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要以县级供销合作联社为枢纽,以整合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门店、综合服务社为平台,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强与城市商业、商场、大型超市和生产厂家的联系合作,采取总代理、总经销、特许加盟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多种形式,发展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经营网络。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在食盐、图书、医药等敏感商品经营的作用,为农民群众提供适合需求、物美价廉的消费品供应服务。认真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构筑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供销合作社是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市、县(市、区)供销合作联社为再生资源回收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传统经营优势,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市、县(市、区)镇三级网络体系,大力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发挥好社团组织的协调沟通作用,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行业服务,当好政府与行业的桥梁。要协助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做好个体经营者入园和专业化加工生产工作。
三、整合资源,增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的发展实力
1、合理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布局和结构。各县(市、区)要根据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乡镇撤并和中心镇建设,对一些经营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场地域流向和根据产业发展优势等情况重新布局,合并组建中心社,有条件的可实行一县一社的管理体制。各级要打破区域、体制和行业界限,盘活和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资产,鼓励有实力的供销合作社跨镇、跨县兼并或创办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经营服务网点。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对基层供销社实施分类指导,对基础好、实力较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大力扶持发展;对基础一般、实力平平的要实行资源整合重组,突出发展重点;对基础差、亏损严重、没有发展潜力的应采取措施关闭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