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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县(市、区)建设规划局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县(市、区)建设规划局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豫建人教〔2006〕32号)


各省辖市建设委(局)、规划局、各扩权县建设委(局)、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提高全省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厅决定在郑州举办全省县(市、区)建设局长、规划局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各县(市、区)建设(城建)局长、规划局长各1人。

  二、培训内容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问题;

  2.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3.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与管理;

  4.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镇规划设计优秀方案点评;

  5.借鉴韩国新村运动,探索我省村庄整治的方法与途径;

  6.观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录像;

  7.先进省市学习考察。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期培训班定于2006年11月8日报到,9日-17日培训。

  地点: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新郑龙湖新城)。

  四、有关要求

  1.本期培训班由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2.本期培训班是我省建设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并组织所辖县(市、区)的参训人员统一报名,务必于11月6日前报送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同时抄报省建设厅人事劳动教育处。

  3.局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由主管局长参加,并及时上报厅人教处。

  4.本期培训班培训费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察费按实际发生收取,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5.参训学员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及近期一吋照片2张。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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