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五一”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物价局,工业园区物价办:
为更好地创建全国放心消费城市,结合纪念《
价格法》颁布九周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节日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意义,要从创建全国放心消费城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检查中要积极宣传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反对价格欺诈,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地在节日市场大检查中,重点检查公园、景点、旅游服务、交通运输以及市场上出现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新闻媒体联合行动,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三、几点要求:
㈠要按照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58价格举报值班的通知》苏价检字〔2007〕28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市局将对各地举报电话的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要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异动情况,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㈡各地要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要以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六周年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九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价格部门的地位。
㈢这次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各级检查分局(所)负责具体落实,时间安排在4月25日至5月7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与市检查分局联系。要求各地于5月8日前,报送典型案例1-2件; 5月15日前要将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总结,通过12358价格服务网上报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