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92号)
江南区、青秀区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青秀山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2007年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邕江网箱养殖管理,保护邕江饮用水水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6月底前,完成邕江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和临时许可网箱养殖水域环境影响评价。
(二)8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域水域范围内的网箱清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耕担任组长,市农业局副局长雷波、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俊担任副组长,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玉燕、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龚选林、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程、青秀山管委会副调研员皮燕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其富、南宁海事局副局长陈华宝、市水利局副调研员付振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雷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农业局抽调组成。
三、工作分工
(一)邕江网箱养殖环境评估。邕江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和临时许可网箱养鱼水域环境影响评估由市农业局通过招标,委托环境评估单位开展。
(二)邕江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江南区、青秀区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以及青秀山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网箱养鱼进行清理。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江南区、青秀区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以及青秀山管委会的渔业、环保部门开展网箱养鱼的清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维护清理拆除现场的治安秩序。市水利局、市海事局负责指导邕江网箱养殖区网箱的设置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4月中旬起,江南区、青秀区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以及青秀山管委会组成工作队,深入本辖区邕江水域,宣传《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将规划发放到邕江网箱养鱼户手中,并做好邕江网箱养鱼清理的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