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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建设内容

  (一)制定《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标准与规范》和相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建设统一的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对市原有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市一站式网上服务;

  (三)电子监察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

  (四)对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对接。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3月25日前)

  1.确定纳入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监督检查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岗位。

  2.制订方案。制定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二)系统建设完善阶段(2007年3月21日至4月14日)
  按照电子监察系统要求,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完善,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终端建设工作。

  (三)运行调试阶段(2007年4月15日至19日)

  1.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自治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与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联网对接。

  2.完成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联网的安装调试。

  (四)试运行阶段(2007年4月20日)

  2007年4月20日起,该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基本实现38个重点部门185个重点行政审批事项实时在线监察。

  (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是在推行电子政务工作后,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又一次全新探索,是中央、自治区、市纪委部署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要与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好该系统,对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行政管理创新,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改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的要求,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消除条块分割思想,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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