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南宁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
二、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我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分步进行。一期建设是应用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涵盖全市38个市直行政部门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四大功能的行政审批监察系统;二是建立对投诉件进行受理、登记、调查、督办、回复的行政投诉监察系统;三是建立整合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预期目标,成立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敬德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刚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办、市建委、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成员单位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