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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并环发[2006]72号 2006年5月29日)


各县(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保证我市学生中、高考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止环境噪声影响和干扰中、高考期间学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从即日起要加强对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监督检查,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晚22:00-早6:00禁止各种形式的夜间施工的规定。
  2、6月7日、6月8日、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五天为考试时间,考场(考场名单后下)周边全天24小时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3、对夜间和午休时间内进行装修等扰民作业,使用高音喇叭及音响器材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禁鸣路段乱鸣喇叭、夜间挖运土石方等现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实施时间
  从2006年6月1日起至中、高考结束。
  三、实施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分区域,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作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将在中、高考期间不定期组织抽查,坚决查处影响考生和广大市民学习和休息的噪声扰民行为。
  6月7日、8日、20日、21日、22日五天,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要由领导带队,对考场周围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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