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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地名规划专项事务。2007-2011年五年时间完成。具体安排是:

  1.2007-2009年:对市区、县城新建的居民区、路街巷、公共大型建筑物分片分类提出地名规划。

  2.2009-2011年:对市区周边、县域范围需要命名的无名山岭、江河、自然地域等自然地理实体,分片分类提出地名规划。

  (四)数字地名专项事务。2007-2011年五年时间完成。具体安排是:

  1.2007-2009年:在全市地名补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建立起市、县两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号码声讯问路服务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05〕116号)要求,联系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家公司提供接入服务,以具体地名查询、单位方向位置查询、两地间公交换乘路线查询为主,提供有关地区的人口、面积、自然环境等地理信息,已知单位的地址和邮编等基本信息,已知地点周围环境、名胜古迹、土特产品等旅行、旅游信息为辅,初步建立起南宁市地名向导网站和地名声讯问路服务系统。

  2.2007-2011年:完成地名向导网站、地名声讯服务、电子地图、地名查询触摸屏等的开通与设置。

  六、工作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地名是古今中外都广泛使用的社会公共文化产品,是任何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离不开的交流交往工具。经济社会越发达,特别是交通通讯工具越发达,人们交流交往的活动就越频繁,地名使用的频率就越高。特别是当今时代,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加快,国际交流、国内交往的增多,对地名标准化建设、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突出。实施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对于方便社会交流,服务经济建设,弘扬先进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措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面向社会各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制定计划,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级民政部门要真正把它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要逐年做好工作计划,确保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推进和完成。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着力协调抓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志办等单位领导组成,在市民政局设立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指导和组织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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