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配合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工作的意见
(南府发〔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决策,抢抓机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提出我市配合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几点工作意见:
一、加快制定配合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划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城市发展布局等规划,筛选提出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并争取列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
(一)加快制定五象新区规划,同时抓紧编制五象新区核心区规划,为拉开城市框架,实施城市向南发展战略提供规划导向。
(二)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抓紧修编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分区,保障我市开发建设的用地需求。
(四)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市群发展规划,抓紧修编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完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做好南宁市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
(五)配合做好广西出海出边国际大通道建设规划以及南宁市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规划方案。
(六)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工业发展规划,抓紧修订南宁市工业发展布局,完善区域工业建设规划。
(七)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沿海石化产业及延伸产业发展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特别是沿海三市重大石化、钢铁项目的后续产业项目布局在我市。
二、推进对接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向南发展战略,逐步向南拉开城市框架,与沿海城市衔接,加快形成区域城市群。
(一)推进五象大道、平乐大道、玉洞大道、龙岗大道、金沙大道、南宁大桥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二)推进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体育中心、广西科技馆、南宁青少年活动中心、观光塔、老南宁等一批标志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