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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2.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不设置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开发区有关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

  (三)建立健全兽医技术支持机构

  1.市、县。按照“整合资源,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畜牧兽医系统内现有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疫检验等机构和资源,分别设立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与评价等。

  2.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中国-东盟经济园区)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投资区(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科普宣传。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不设置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开发区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责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托管的心圩街道办事处辖区、那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水产畜牧兽医等公益性职责由街道办事处设置的渔牧兽医站负责。

  3.市辖城区。市辖城区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上报;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科普宣传。

  (四)完善渔牧兽医技术服务机构

  1.市、县。整合市、县现有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职能,分别组建或合并设置渔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归口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2.市辖城区。保留邕宁区、良庆区现有的水产畜牧技术服务机构水产畜牧服务中心,更名为渔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归口城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其他4个城区不设置渔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其渔牧兽医技术推广的业务由市渔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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