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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级宗教团体“五好”领导班子的通报

重庆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级宗教团体“五好”领导班子的通报
(渝民宗委发〔2007〕14号)


市级各宗教团体,本委各处室:
  2006年,市级各爱国宗教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绩,为构建和谐重庆作出了应有贡献。为进一步推动市级宗教团体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现对在2006年度市级宗教团体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中被考核确定为“五好领导班子”的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等3个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其他市级宗教团体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把“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宗教团体全面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和构建和谐重庆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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