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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局2007年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计财处、开发处、大气处、六分局、政务大厅

  (二)深化政务公开,开展阳光作业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将我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所有政务信息和政务活动全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各直属单位

  2、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在坚持抓好挂牌上岗、职责上墙等常规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要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每季向社会公开一次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完善内外网站,搞好数据库维护和信息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办理及对社会事务的监管情况要及时在网站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监测站

  3、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制定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应公开事项及时有效公开。对政务信息不公开、假公开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三)强化制度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AB角无缺位工作制、职工去向牌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内部工作制度,通过不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直属单位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检查备案、评比审批等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同一执法检查事项不得多级重复检查和处罚;推行联合检查制度,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坚决杜绝乱检查、乱评比、乱摊派、乱罚款、乱培训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要对执法具体行为进行核查,看执法人员是否执证上岗,看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正确、证据确凿,处理适当,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责任部门:法规处、支队、六分局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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