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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太原市污染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调查既要满足环境决策和管理的信息需求,又要针对基层的特点量力而行。

  三、调查范围与对象

  1、调查范围:全市十县(市区)境内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服务机构、政府机构、公用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污染源。

  2、调查对象:

  (1)重点污染源,包括大运公路沿线、汾河流域、集中饮用水源地、二氧化硫控制区的污染源,列入山西省工业企业全面达标规划的企业,由国家、省、市负责审批和验收的电力、冶金、焦化、水泥、化工、造纸、选矿等行业的投产和试生产企业,日排水100吨以上的企业、10吨以上锅炉等;

  (2)其他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

  四、调查方法及步骤

  (一)方法

  1、重点污染源采取实测方法获取数据,并充分利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监测报告提供的资料;其他污染源主要采用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法获取数据。

  2、为保障排污系数的适用性、各地区有针对性地选择本地区主要污染行业、运用抽样技术对排污系数加以验证和修正、并报省调查办公室核定。
  3、基层调查表原则上由县级调查办公室填报。其中企业基本情况以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主要污染源排污量由调查人员指导企业填写;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情况由环保部门核定填报。

  (二)步骤

  调查工作时间:2006年7月-2007年7月

  1、准备阶段:2006年7月-2006年8月

  本阶段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责任,科学分工,筹措资金,印刷资料表格,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培训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0月

  统一由省、市污染源调查领导组组织培训,掌握调查方法,明确调查内容,学习现代科学技术设备的运用。

  3、调查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在市污染源领导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调查计划要求认真有序调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测,搞好各种数据填写,核实数据的准确性。

  4、汇总阶段:2007年1月-2007年4月

  依据调查材料认真核对汇总,市、县按要求编写污染源调查的《工业报告》《技术报告》《数据集与图集》;建立市、县(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及污染源管理网络系统、市危险化学品管理数据库、市放射源管理数据库、市生态环境状况数据库、市环境管理动态数据库系统和环境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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