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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4、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思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比较完备,现有文化资源能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工作机制充满活力,公共文化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农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得到有效保障。农村文化市场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农民自办文化活跃。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有所提高,文化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5、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省上支持建设46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2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0个农村示范文化室,维修改造50个县级影剧院。各市、县必须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本地区“两馆一站一室”建设。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室的目标。

  各县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站。根据《挟西省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标准》,重新清理核实文化站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专人专用。综合文化站要做到“五有”(有机构、有设施、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与“三证”(《事业单位登记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齐全。村文化室可“一室多用”,配备必要的音响、图书、计算机、桌椅、乐器等设备,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提倡农村中小学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向农民群众开放。对老少边穷及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各县要为文化馆配备多功能流动文化车,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

  6、积极促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全面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广播电视网,大力推进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工程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2006年要完成全省1882个50户以上自然村的设备安装工作,到2010年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重点解决山区、偏远地区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无线转播台站的作用,利用无线、有线和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力争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村村通”运行长效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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