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和形成比较完善的南宁市推进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组织与管理机构。加强南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在其下成立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推进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工作考核范围,在工作中担负责任,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市内各区县、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建立和完善南宁市推进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配套文件。其中的重点:一是关于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和整合的配套管理办法,包括《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宁市政府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信息资源保护办法》和《南宁市政府部门信息交换管理办法》。同时清理、修订或废止有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中不符合现代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内容。二是推进《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规范企业征信信息和企业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三是研究个人征信运作模式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南宁市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建立针对个人的联合征信制度,形成全社会联合征信制度框架。
4.推进政府主要部门实现网络办公。南宁市有条件的政府部门要实现系统内联网,相关管理部门要逐步并网,实现管理资源共享。建设政府信息交换和网络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资源存储中心。规划政府信用信息网络的合理结构,设定政府信息合理、统一的网络系统。研究政府部门信息交换方案,建立政府信息交换制度,建设政府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5.完善南宁市政务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逐步放开和实施公共信息的资源共享,合理高效应用公共信息资源。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高质量的政府公共服务窗口,为建立政府信用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6.在南宁市全社会加强现代信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结合《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通过德治建设和法规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编写现代信用知识培训各类教材。把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观念作为信用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公民维护信用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2008-2010年,主要目标是全面推进南宁市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健全和完善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定。制定出台《南宁市信用信息开放与保护条例》与《南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宁市信用信息开放与保护条例》主要明确界定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范围,界定数据的保密范围,确定对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保护及经营方式等。《南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主要解决社会信用的范围和形式,社会信用信息开放与保护,社会信用的监管部门与职责,社会信用行业管理等问题。
2.建立政府公用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统一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发行政府信息专刊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发布政府信息;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厅、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等及时通告政府信息。
3.全面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完善信息共享的管理制度。结合政府部门各自业务数据库建设,提高横向与纵向系统的互联互通程度。实现与国家金关、金税、金卡、金盾、金保等信息工程的互联互通。制定各类信用数据库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规范,形成有关数据库更新、维护等管理制度。制定信用数据库跨部门使用的标准、规章和办法。
4.继续完善与政府信用相关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和行政承诺兑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