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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府办〔2006〕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连续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的袭击,许多水利设施严重毁损,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尽快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加快水利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利建设事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市水利设施虽然经受了洪涝灾害的考验,但也暴露出设施薄弱、建设滞后、抗灾能力不强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地要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规划、统筹安排。今冬明春要突出抓好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认真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排灌渠道整治配套、机电泵站维修、水陂改造以及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尽快恢复和提高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能力。各地在抓紧完成年度水利计划任务、抢修水毁工程的同时,今冬明春县区、乡镇要有2-3宗受益面积分别为1000亩和500亩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每个行政村也要建设2-3宗小型农水工程。做到县区有重点,镇村有项目,农户有任务。
  三、拓宽渠道,增加投入。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增加水利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多渠道、多形式拓宽资金来源。除足额征收水利各项收费用于水利建设管好用好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外,市级将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性资金,统筹配套安排重点水利工程的前期费用和建设资金。各县区也要统筹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投入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同时,要积极推进“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工作,进一步调动受益农户和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地要加强水利建设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审查制度和建设公示制度。严格基建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加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做到项目完工一宗,审计一宗,验收一宗,销号一宗。要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实现工程效益运行。财政、审计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工程概算执行资金拨付,结算审计,杜绝水利资金挤占、截留、转移、挪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五、加强检查,全面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支持水利建设。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广水利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曝光落后典型,营造水利建设良好氛围。市政府将于今年12月底和明年3月底组织检查组对各地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县区、镇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后进典型,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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