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残疾人教育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农村残疾人农业技术培训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以短期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
6.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继续推广盲文和中国手语。
(三)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每年新增1000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10名,保健按摩人员90名。
主要措施
1.各县(区)要依据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缴纳的就业保障金,由地税机关代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就业保障金,逐步实行由财政部门代扣。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有关的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在人员密集型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化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鼓励社区公益性组织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4.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残疾人参加2006年第二届和2010年第三届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6.发挥中、高等医学院校按摩专业优势,培养医疗按摩人员;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残联依据国家规定,对盲人按摩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四)社会保障
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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