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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增加对药品技术检验机构的投入。要有计划地更新、增补药品检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提升药品检验能力和水平;要及时、足额拨付药品检验经费,保障药品检验工作的需要。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制订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最大限度地利用监管资源,使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五、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要建立和完善资料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职能“三分离”制度和稽查、抽检、药品分类管理等制度,逐步实行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形成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运作流畅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行政监督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督机制,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廉洁从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各项规定,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履行职责、道德品质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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