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南府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以及广西全区的相应工作部署,为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大力实施《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动《纲要》的实施,对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条件,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为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我市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