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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安监管传真[2007]第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7]58号)精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和谐陕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积极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20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三排查,三落实”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分管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尾矿库、油气管线、采石场的重点防控,防止透水淹井、垮坝、坍塌和石油天然气泄露等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在生产和运输过程发生事故。要强化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和家庭作坊生产,防止酿成事故。

  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综合监管工作,要把加强以旅游安全为中心的交通、消防和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强防范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建筑施工事故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泄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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