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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开发完善各类网上办事系统和政民互动系统,重点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办理过程的网上公示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要求完成本部门网站的改进完善工作。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过程的网上公示,进一步办好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栏目,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网上办事服务系统。

  各县(区)政府: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12类信息发布规范》和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好网站的改进完善工作(10月底前)。大力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及各类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努力提高行政许可项目的在线处理率(12月底前)。

  (三)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应用系统的建设。

  大力推进网上办公系统的开发使用,配合省政府完成电子政务内网邮件系统改造和信息采编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配合省政府做好省级政务资源目录建库工作以及应急指挥系统的准备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积极开发本部门的网上办公等各类应用系统;整理并提供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相应表格(10月底前);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外网公务员电子邮箱的应用;积极配合做好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准备工作(12月底前)。

  各县(区)政府:做好本级电子政务内网邮件系统的升级工作,实现和省政府内网邮件系统的互联互通(7月底前);整理提供本地信息资源目录,配合做好省级政务资源目录建库工作(8月底前);配合省政府做好公文、批示、会议、督查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培训和应用工作(12月底前);做好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的准备工作(12月底前);开发建设电子政务内外网应用系统,做好应用系统登记注册工作(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市信息中心要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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