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工作,要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努力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到2006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000人。探索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努力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确保全年失业参保人数新增2900人。同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保生活、促就业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贯彻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积极扩大覆盖面。到2006年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100人。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充分发挥技工学校、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技能人才建设新格局。全年争取培养高技能人才1600人,其中新技师400人;再就业培训3000人;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7万人。
四、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继续把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放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民营企业中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到2006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7%以上。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市、县(区)两级设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2006年,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继续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2006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