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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渔农村推行义工(志愿者)制度的若干意见


  三、推行义工制度的主要任务

  (一)成立社区义工服务站,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义工队伍。在渔农村新社区成立义工服务站,以义工服务站作为组织开展义工服务的基层组织机构。渔农村新社区义工服务站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和县(区)义工联、乡镇(街道)义工工作服务中心的指导,自主活动,独立运作,负责义工招募、注册、考核、服务对象界定、服务项目确定、服务活动组织等工作。通过社区义工服务站的正常运行,实现义工服务工作的持续发展。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渔农村新社区都应建立社区义工服务站。

  要通过社会招募和组织招募等形式,吸引一批对义工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的社会群体参加义工组织,从而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义工队伍。要从义工队伍中选拔具备组织管理能力、时间和精力允许的义工承担一部分组织工作,发挥他们在实现义工服务工作“自我管理,自我运作”中的积极作用。要积极整合原有的志愿服务队伍,并以团体会员形式吸纳辖内单位加入,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优势,成立各类专业性的义工会员团体。

  (二)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渔农村实际、体现渔农村特色的义工工作服务项目。要从渔农村实际出发,突出社区服务这一重点,既有面上集中性义工服务活动,以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又要注重“一助一”、“多助一”的义务服务,实现义工工作的经常化。要坚持以人为本,找准服务对象,选好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载体,做好服务工作,使服务贴近实际需求。要本着“党政关心、社会所需、义工所能”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文化性的服务项目上:

  1、以完善渔农村新社区服务功能为目标的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家政、社区环保、社区治安服务;

  2、以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为重点的助学、助老、助残、助病、助困等“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和慈善捐助活动;

  3、以参与政府重大节庆和各项大型公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团体性义工服务活动。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义工工作运行机制。义工工作要增强吸引力、生命力,实现良性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机制作保障。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渔农村新社区义工服务站工作制度、义工服务时间储蓄制度、舟山市渔农村新社区星级义工服务站评比制度等,建立起从义工招募、注册、培训,到服务开展、考核评定的一整套义工管理机制,实现义工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要建立健全义工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渔农村群众积极参加义工组织,形成群众积极参与义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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