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经贸、工商、文化、建设、卫生、教育、旅游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类火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对事故多发高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深化“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安全整治,做到不放过一个环节,不留一处死角。要把安全疏散和用火用电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各类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照明灯具是否配备、消防设施配备运行是否正常,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人员能迅速安全疏散、逃脱险境。要认真检查各单位的用电、用火、用气情况,规范安全用电、用气行为,消除致灾源头。市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限期整改,并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该停业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该关闭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切实消除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秋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和火灾事故中暴露出来的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逃生知识缺乏的状况,充分发挥公告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宣传典型火灾案例、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积极采取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渔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火灾隐患相对较重、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业、企业(如船舶修造行业、水产加工、储存企业、石油储运企业等),要针对本行业、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特点,在行业、企业内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抓好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员工消防意识和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四、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