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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面试小组由市卫生局领导、组织处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中医界代表和上级有关方面的领导共11人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面试小组当场打分,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

  笔试和面试题由市委组织部从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题库中提取。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和考察。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者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面试之后、考察之前实施。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由重庆市卫生局组织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采取个别谈话考察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市卫生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考试成绩和其他综合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若某一职位的3名考察对象均不合适,该职位可空缺。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其本单位和市卫生局机关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其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重庆市卫生局党组领导下,由组织处负责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组织处。

  七、纪律要求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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