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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并卫发[2006]71号 2006年7月7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传染病特别是夏秋季传染性疾病的监督、监测和管理,有效防止各种传染病在我市的发生和流行,市卫生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传染病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市、区直属综合、专科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企业医院;乡镇卫生院。
  二、检查方法
  (一)日常督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确保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抽查
  7月13日-7月25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抽调业务骨干对各县(市、区)的驻地医疗单位分组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传染病执法检查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三)分组情况
  一组: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古交市
  组长:张环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2名。
  二组: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清徐县、阳曲县
  组长:梅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助理)
  成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2名。
  (四)时间安排
  7月13日-7月14日:一组检查迎泽区、二组检查杏花岭区。
  7月17日-7月18日:一组检查小店区、二组检查尖草坪区。
  7月19日-7月20日:一组检查检查晋源区。
  7月19日-7月21日:二组检查万柏林区。
  7月24日-7月25日:一组检查古交市。
  7月24日:二组检查阳曲县。
  7月25日:二组检查清徐县。
  三、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分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两部分。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肠道门诊、传染病漏报、消毒隔离、结核病归口管理、院感控制、污水和医疗垃圾的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等。实验室检查部分由检查人员对抽检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科学采样后,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所需费用按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被检单位承担。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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