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对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对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并卫办发[2006]81号 2006年8月1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企事业单位卫生处(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太原市“科教兴市”战略,做好“科教兴医”工作,太原市科技局、太原市卫生局于2002年、2003年、2004年根据《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评出了35个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授予牌匾并实行了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健康发展,详细了解2005至2006年各学科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年度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验收的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各单位接通知后,按照《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年度考核自查表》逐条对照,真实填报,并根据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责任完成情况和两年来工作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于8月31日前交市卫生局科教处。第二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会同市科技局、专家组对医学重点学科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方向、人才梯队建设、培养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科学研究水平及立项、学术交流、经费投入和科学管理等八个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验收工作安排在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验收工作的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科教兴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太原市医学科教发展“三高一促”工程的主要内容。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自身活力、提高竞争水平的需要,旨在形成太原市医学重点特色的优势,使我市的医疗技术水平达到和接近国内同级水平,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并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工作到位。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应选定责任心强的中层干部和重点学科主任共同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八条标准,学习标准,掌握标准,落实标准,按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医学重点学科要做到规划合理、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和研究方向明确。
  3、优胜劣汰。对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单位签订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和有关文件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科室,将取消其医学重点学科资格,以保证重点学科建设健康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