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6]10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的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做到指挥协调一致,应急处置及时,措施果断有力。要对照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等部门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组织、人员和措施到位。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要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信畅通,信息快速传递,及时处理疫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秋季是霍乱、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大量的人员流动将进一步增加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疾病的发生机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黄金周期间,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日对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适时作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
四、各县(市、区)卫生局在黄金周期间要积极主动与旅游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节日期间交通、旅游动态等相关情况,了解人畜共患疾病动物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早采取措施,防止动物疫情向人间的传播。要协同旅游等部门制定旅游景点景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隐患,指导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