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交[2007]16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为贯彻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83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以保证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交通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
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83号)要求,贯彻落实李盛霖部长在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严禁试验数据造假”的工作指示,厅决定自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以保证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试验检测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方针,扎实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树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试验检测工作行业风气,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试验检测市场。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培育市场与规范市场、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引导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和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治理重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以及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现象等。
四、治理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年打基础,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二年见成效,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三年巩固提高,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整体实力。通过3年的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实现“一个构建”:构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体系;“两个保证”: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保证试验检测结论科学规范;“三个规范”: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行为、规范试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试验检测管理活动;“四个提高”:提高对试验检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试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提高试验检测公信力。建立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二)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
1.第一年工作重点和目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行业对试验检测工作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以全面贯彻落实12号部令为契机,认真组织检测机构换证审查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严格组织试验检测从业人员考试,提升检测机构管理水平,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以查处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为重点,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活动,分析影响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实现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的阶段性目标。
2.第二年工作重点和目标:通过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推进相关试验检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治理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为试验检测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制定《浙江省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试验检测市场和试验检测行为的有效引导和监控;采取引导性措施,鼓励推广应用试验检测新技术、新设备,鼓励检测机构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