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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2.5 物资保障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应根据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主要包括诊断试剂、兽用生物制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运输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用品。
  6.2.6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当发生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疫情时,疫区的动物防治经费由市、县财政给予保障;当发生特别重大(I级)和重大(Ⅱ级)疫情时,市、县财政应及时安排应急防治经费。
  每年用于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病畜补贴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具体经费补助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多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时,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各级财政部门应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应积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专家组由技术官员、动物疫病防治专家、风险评估专家、法律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6.4 培训和演习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1)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的知识,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2)动物防疫法律、法规;(3)个人防护知识;(4)治安与环境保护;(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有计划地举行演练,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市畜牧局根据本预案,制定不同种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进行修订。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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