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确保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太原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力争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85%以上,纳入医保比例达到60%以上。组建13个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促进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省示范和市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强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推广中医药等社区卫生适宜技术,鼓励和吸引高年资医务人员、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免费为5000名城市低保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五)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理顺卫生监督机构运行机制,积极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强化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建立县、乡(镇)一体化管理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餐饮业和学校食堂90%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全面实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坚决打击违法医疗广告,净化社会医疗市场,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六)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和年度校验等工作,把好大型医用设备、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准入关;建立医院管理巡查制度,强化核心制度落实,坚持科学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治疗,改进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服务行为。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惠民济困工作,巩固完善济困门诊、济困病房、专家医疗援助、“一单通”等制度,筹建1所惠民医院,面向低保、五保等城乡特困人群,实行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继续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对剖宫产等7个单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并实行最高限价,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就医负担。在万柏林区开展药品统一配送试点,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区属医院、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药品价格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