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9)市交通委: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0)市消防支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1)市气象局: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2)市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4)市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5)市质量技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6)电信舟山分公司、移动舟山分公司、联通舟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计财处处长、人武部部长、组织人事处处长、教育处处长、督导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事件响应时,抽调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 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 综合协调组
由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学生处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两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