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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并卫发[2007]3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企事业单位卫生处(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申报、评审工作将于下半年进行,请市直单位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及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医院、疾控、妇幼方面分级管理确定的重点学科,在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决定拟申报的重点科室,加强投入和建设,做好自评及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1、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振兴太原市卫生事业,依据《太原市卫生局“十一五”科教兴医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确立的总目标和任务,决定在我市集中现有的财力、物力,建设一批医学重点学科,以改变我市卫生事业相对落后的现状,缩短与先进城市的差距,促进我市医学技术上水平、上档次、出人才、出效益,适应新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和发展。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市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在“十一五”期间积极而有步骤地建设30个医学重点学科和10个特色专科。通过建设使这些学科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并逐步形成全市的专业技术中心,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技术攻关,疑难病症的诊疗、抢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疫情监测,疾病控制,业务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对基层同类学科的发展有较强的指导性和示范性,同时,能够解决全市医学技术和医学科研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

  重点学科建设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根据《太原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持之以恒地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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