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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考核机制,定期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情况。
  市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在3月份召开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前一年查处无照经营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和部署当年查处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对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研究、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作出决定。
  市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定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研究、草拟上一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报告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提出需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方面的考核;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况。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定期通报本区各成员单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
  四、明确目标,疏堵结合,全面清理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一)明确目标任务。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各种存在严重隐患,与我市产业政策不符,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破坏环境,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制假售假、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违法搭建建筑物内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钉子户”;引导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依法坚决取缔各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不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下列场所和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必需坚决依法取缔:
  1.利用住宅楼架空层、地下层、危楼危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没有补办报建手续并经批准的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利用城市居民住宅从事生产、加工、餐饮、娱乐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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