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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7〕23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纠风办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加强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深化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 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广大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思想,有效解决少数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参与监督、对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测评,表彰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惩戒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促进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形成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范围
  (一)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广大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认真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爱民、为民、利民的自觉性;开展经济、法律、科技、业务等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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