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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五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陕北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治理和保护任务很艰巨。各级各方面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基地的高度出发,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此,要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严格环保执法,加强跟踪监管。延安、榆林两市要以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切实加快防污减排设施建设,同时,要全面落实重大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陕北地区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要针对采煤沉陷等突出环境问题,抓紧研究建立利益补偿和生态修复机制。要将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以电力工业“上大压小”为切入点,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六)积极推动陕北地区协调发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以来,资源富集的县区经济发展加快,进一步拉大了与资源相对贫乏县的差距。加快资源贫乏地区经济发展,一是要加强资源勘探,争取发现新的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以资源开发带动经济发展;二是资源相对贫乏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将非能源化工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培育特色支柱产业;三是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口支援、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手段,对这些地区给予重点扶持,增强“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努力提高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适应新阶段基地建设的特点,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基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理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管理体制。要学习借鉴西安高新区和浐灞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对榆神、榆横和杨舒三个重点工业园区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相对封闭式管理,赋予管委会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县区利益分配问题,要在保证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县区支持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另一个是部门权力下放问题,该下放的审批权限一定要下放到位,同时部门的宏观协调指导职能还要规范加强。

  二是加强资源配置管理。资源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发展的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十分宝贵的矿产资源。今后,要按照以下原则加强资源配置管理:(1)对于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重大转化项目,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按一级市场配置适量资源,若转化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矿权将由政府另行处理;(2)对于配套煤矿生产的超过转化需要量的煤炭,项目业主不得作为商品煤销售,统一由榆林市经销;(3)除重大转化项目外,其他项目所需资源一律实行招、拍、挂。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尽快据此制订规范的资源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可以配置资源的项目类型、规模,及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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