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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汉鄂快速鄂州段互通意见的通知

鄂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汉鄂快速鄂州段互通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发[2007]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4月11日,市政府和湖北省交通厅在武汉联合召开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咨询会。与会专家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地对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进行了论证,形成了《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咨询意见》,现予印发。请设计单位按此意见进一步优化花湖互通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尽快推动下一步工作,争取早日立项。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咨询意见

  2007年4月11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交通厅在武汉召开了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咨询会。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鄂东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市交通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名单附后)。与会领导专家听取了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至鄂州快速主干道鄂州段花湖互通方案的汇报,本着客观、科学的原则,对方案进行了认真咨询。主要意见如下:
  一、汉鄂终点接花湖互通技术上是可行的。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提出的花湖互通方案,考虑了汉鄂高速公路的连接,在技术是可行的。应进一步优化互通方案,充分考虑鄂东大桥、武黄高速公路和大广南的转向交通量,注意主线和匝道技术指标的均衡性。
  二、花湖枢纽互通分项目实施是合理的,项目界面划分清晰。
  1、花湖互通总体设计应考虑汉鄂项目接入,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和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互相配合,由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实施花湖枢纽互通的初步设计工作,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根据批准后的方案,完成花湖枢纽互通的施工图设计。
  2、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应和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加强沟通,协调好鄂东桥和汉鄂两个项目界面的划分,保证两个项目建设互不影响;
  三、花湖枢纽互通分项目实施所划分的工程规模和投资估算基本合理。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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