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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司法、金融、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开辟宣传专栏,或定期举办有关文艺演出等,加强诚信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各界积极维护诚信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多层次的信用创建活动。在城市市区、县城大力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工商户、信用公民评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开展“诚信行动从我开始”万人签名活动,由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各学校进行;建立守信用企业正向激励机制,由工商、发改委、经委、金融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列出诚信企业“红名单”,由金融、财税、工商等相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在乡镇、农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创建、评选活动,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镇(乡)的信贷需求等给予优先满足。
  三是稳步开展“信用政府”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融资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投融资行为,不得随意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将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协助金融部门完善政府自身金融债务的有关法律手续,认真组织开展对政府工作人员拖欠金融债务情况的清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和年度还款目标,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规范企业改制重组行为,依法落实金融债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改制重组中出现的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出现的逃废悬空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息平台,探索企业资信评级新路子。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牵头,继续深化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做好个人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为全面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做好准备。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市信息中心牵头,会同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快“诚信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个人、企业信用信息行业共享机制,制定统一的信用体系数据采集、查询使用标准。市、县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把信用平台建设成既可服务于政府、服务于银行,又可服务于社会个人、团体的现代网络平台。在构建诚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借款企业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共享机制,及时将企业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可选择与资信评级高的企业签订金融服务承诺协议,给予优惠的金融服务,切实体现“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原则。
  3.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采取产权多元化的方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牵头协调下,组建1至2家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切实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机制,充分体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做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二是探索设立政府专项风险投资基金,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引导和促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到我市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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