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负责协助卫生、检疫等部门对由野生动植物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追查可疑野生动植物的来源和流向。
市经贸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涉及禽畜屠宰加工、食盐、酒类产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对发生在流通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封存在流通环节发现的问题食品(必要时对可疑食品进行抽检),追查问题食品的流向,并将在流通领域发现的问题食品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农业、经贸、海洋渔业等部门。
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对发生在生产加工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对涉嫌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检可疑食品,控制可疑食品及其生产加工场所,并将有关抽检结果和问题产品的流向及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政府的污染处理工作,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根据涉案人员提供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追查有毒有害食品的流向;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提出信息发布方案和意见,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工作,负责互联网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油尾海关负责因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的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汕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对因进出口食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会同海关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将问题食品在国内的流向通报工商部门。
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2.1.5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市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新闻媒体的专访;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1)调查处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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