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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50、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工作要求:(1)贯彻落实“二五改革纲要”,深化司法改革,做好审判延伸,加大调解力度,年底结案率在95%以上。(2)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有关配合工作;加大执行力度,整治执行环境,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深化法务公开,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各类审判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3)强化检察职能,巩固和发展依法独立办案,改进和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审查案件年审结率达96%以上,确保无错案、无超期结存案。(4)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务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51、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工作要求:(1)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新发展工会会员5万名以上;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开展职工免费培训工作;开展维权机制建设年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以青年创业行动为总揽,着力打造环境、融资、阵地、合作、活动五大平台,鼓励和支持青年创业;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少年文化行动、新农村青年计划和青春自护行动,开展激情飞扬红五月、第四届校园社团文化节、“四百联村”新农村青年计划、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服务能力,开展好务工青年、校园社团文化节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活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团组织直选工作,各县(市、区)村团支部直选不低于50%;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3)实施和谐家园创建工程,积极开展亲子乐园、亲子沟通互动和母亲沙龙等活动,开设“6138”大讲堂,加强对妇女法律知识和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实施全市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进一步解决妇女工作覆盖与组织问题。
  52、加强残疾人事业和关心下一代、老龄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关工委、市老龄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工作要求:(1)制定出台《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启动实施金华市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举办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万户残疾人家庭脱贫攻坚计划、万名残疾人培训计划和千户安居工程,年内实现200户残疾人家庭脱贫、2000名残疾人获得上岗证书,360户残疾人完成安居工程;年内建立残疾人书画院(或书画协会),在市区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康复卫生体系。(2)开展党的光辉照万代暨金华市第二届青少年歌手大赛;弘扬传统美德,召开孝敬教育现场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孝”文化教育,使青少年知孝、劝孝、行孝;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等关工委组织,并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3)重视做好老年人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各项规定。
  八、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53、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巩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要求:(1)深入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并结合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深化,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回头看”工作。(2)认真开展“百名局长联百村、千名干部入千户、万名党员解万难”活动,及时解决一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3)结合建党85周年纪念活动,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使教育活动的成果长期巩固、不断深化。
  54、以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要求:(1)认真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末考察、换届选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2)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备案管理工作。(3)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制订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 规划》,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干部培训,重点办好市管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及党外干部培训班、女干部培训班、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班等各主体班次。(4)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
  55、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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