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贸易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金东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电信金华分公司
工作要求:(1)启动环人民广场商圈步行街改造,进一步提升市级商业中心的经营档次,聚集人气,增强商业辐射力。(2)加快浙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迁建,年内完成一期主体工程。(3)培育壮大粮食批发市场,年成交量争取超过60万吨、成交金额11亿元;第二代市场暨浙中粮油交易中心年内完成开工准备。(4)加快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土地征用和土地平整工作,完成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东区投入使用,西区开工建设。(5)做好易地新建金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土地征用、规划、平整等前期工作。
27、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加强经济合作与交流。
责任单位:市协作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浦江等县(市)人民政府
工作要求:(1)做好我市争取成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的各项工作,做好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三届二次联席会议执行主席的各项工作,全年完成区域协作活动2次,完成区域合作项目20个。(2)完成我市代表团随省党政代表团出访江西、云南、贵州、新疆、陕西等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全年完成东西合作项目15个。(3)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和人员参加第十届中国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七届哈尔滨投资贸易洽谈会,完成签约合作项目5个。(4)组织好我市在福建泉州举行的投资环境和项目推介会及国内招商引资活动。(5)认真做好山海协作工作,全年完成市内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15个,市外省内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30个,全市争取省“山海协作工程”项目财政贴息4项。(6)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工作,全年完成“双对口”合作项目10个,落实“双对口”资金200万元。
2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经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要求:(1)开展“美国·浙江周”、“德国·浙江周”等10次左右的境外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组织小分队赴上海、苏南、闽南及“珠三角”等国内重点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密切跟踪2005年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全年力争合同外资6.5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6亿美元,引进内资50亿元以上。(2)引进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40个,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5-7个。
29、加大外贸出口与外经合作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外经贸局、市外侨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金华海关、金华检验检疫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全市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54.3亿美元,其中出口完成51亿美元,确保增长15%以上。(2)重新制定扶持外贸发展的政策,全年新增自营出口企业400家以上,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出口超1亿美元企业3家以上。(3)优化外贸出口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出口预警机制,指导企业积极运用世贸规则,增强应对磨擦的能力。(4)全市完成外经营业额2600万美元,新批境外投资项目44个,“两个推动”带动出口1.8亿美元。
五、坚持集约发展,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税局
工作要求:(1)积极实施“991”行动计划,推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2)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立废旧、废弃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积极扶持废旧物资再生利用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对工业“三废”进行再利用,确保综合能耗下降3%左右。(3)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扶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废物综合利用型示范企业,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年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新创建绿色企业3家。
31、加快电网建设,继续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委、金华电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年内完成电网建设投资12亿元,新建220千伏变电所4座,110千伏变电所15座,新增变电容量193.7万千伏安,线路443千米。(2)继续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实现全社会用电量150亿千瓦时,供电可靠率99.74%;制定出台2006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将拉限电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移峰填谷、缩小电力负荷峰谷差,提高电力使用效益。
32、加强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强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利用和垦造耕地工作,2006年全市力争完成标准农田建设15万亩,垦造耕地1万亩,其中市区建成标准农田1.7万亩,垦造耕地1500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千方百计包装重点项目,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全市12个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科学安排用地计划,加快供地速度,用足用好用地指标。(3)加大对闲置土地、转而未供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地的保障;建立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利益机制,试行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出让合同跟踪管理,对不按合同进行开发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4)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行为,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06年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达8亿元,力争15亿;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市区争取收储土地500亩,出让储备土地300亩,收取出让金3亿元;进一步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和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的租金收缴工作。(5)加强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及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