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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工作要求:(1)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诸永高速公路金华段完成路基工程95%,路面开工;台金高速公路完成路基工程98%,完成路面工程20%。(2)抓好浙中城市群主干道建设,续建、新建干线公路270公里,建成二级以上公路100公里;43省道永武线永康段、44省道上松线武义段四期、磐新线一期建成通车;义乌至永康公路永康段一期工程、金华十八里至武义段等开工建设。
  2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要求:(1)年内贯通二环路,新建师大路、普丰街、婺江西路至热电厂道路。(2)年内完成芙苑路、飘萍路、东市街、桃花路、明月路、河盘桥桥面等改造工程。(3)加快社会公用事业建设,完成垃圾填埋场三期后续工程建设,完成公交“一场二站”建设,新建金东新区、城北、金三角液化气中心气化站各一座,开展秋滨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作。(4)实施新华街地块拆迁改造,年内回建项目立项开工建设。(5)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明月路公共绿地建设、义乌江南岸租用地块100亩片林种植绿化、回溪公园、江北沿江绿化带局部优化整修和市机关大院南门区域等地段部分绿化整治提档工程。(6)构建科学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0万平方米,竣工5万平方米。(7)完成人防“021”工程土建、配套工程土建和外装修,完成防空警报和无线遥控终端各12台的建设任务。
  21、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洁净城市综合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创建办、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
  工作要求:(1)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组建市城管委和城管办。完善重点下移、职责明确的行政执法体制,组建市城管治安警察大队。(2)综合整治市区马路市场,全面调整市区部分农贸市场的布局,改扩建或新建部分农贸市场,实现小区居民在5000户以上的周边区域配置至少1个市场。(3)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巩固市区村(居)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健全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等制度,加大查处力度。(4)开展城市占道经营、市区噪声污染、机动车违章占道等专项整治,改善城市环境。(5)进一步推进和普及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力争在全市88个社区中,城管执法进社区达标率实现40%以上。
  22、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建筑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防办
  工作要求:(1)全市房地产业争取完成开发投资50亿元,房屋施工面积5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完成税收3.6亿元;其中市区争取完成开发投资18亿元,房屋施工面积2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5万平方米,完成税收1.8亿元。(2)做好旧城改造的拆迁等工作,结合新的省拆迁条例的实施,修改市区相关拆迁政策。(3)加快旧城改造回建项目进度,争取市区旧城改造回建项目全年新开工面积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万平方米。(4)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继续抓好“两清欠”工作,努力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到6月底前100%完成清欠工程款的目标。
  23、进一步推广金华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
  工作要求:(1)组织好杭州休博会“金华风情馆”的设计装修,充分展示金华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2)精心策划并举办好国际黄大仙文化旅游节;积极争取承办“长三角旅游城市合作组织”会议。(3)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到年底全市“绿色饭店”总数达18家。
  24、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要求:(1)加强税收管理,大力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其中市区比上年增长11%以上。(2)加大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全市和市区五项社会保险费比上年分别增长11%以上。(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制定实施市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增强调控能力,防范财政风险。
  四、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增强区域发展活力
  25、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事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要求:(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暂行办法,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2)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开展教育、医疗、涉农收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监测。(3)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可市场化运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清理事业单位职能,加快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新录用后勤服务人员试行劳动合同制,减少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人员。
  26、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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