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建设新农村。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通过进一步拓宽扶持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发展重点、推动内聚外迁、完善结对帮扶,加快形成区域间互动与协调发展新机制,全面提升欠发达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山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制度。鼓励发达地区的经济强镇强村、工商企业结对帮扶欠发达地区薄弱村的新农村建设。欠发达地区党委和政府要通过教育和引导,激励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美好家园。
六、实施“管理民主构建行动”,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
25、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巩固和深化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不断深化以创建“五好”村党组织、“五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坚持和深化村干部创业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务公开三项制度,积极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个性化素质提升工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党员关爱活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四大举措,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村活动。
26、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直选制度,依法规范选举工作。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化建设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制度,积极创新村级民主管理机制,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以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为抓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构建农村多元矛盾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整合资源、优化力量,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依托县(市、区)司法机构,逐步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工作站。大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27、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的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乡镇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土地监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深化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乡镇财政要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和村级的公共事业建设。要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妥善解决乡镇政府债务问题。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